一、借阅证件
1、读者凭本人“校园一卡通”(以下简称校园卡)进入图书馆,并凭此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
2、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。
3、如校园卡遗失,应立即到校一卡通中心挂失;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。
二、图书外借规则
1、图书外借和检索
1)本馆图书按《中图法》(第五版)的分类体系排架,实行全开架、一口通管理,至自助机办理借还手续。
2)二层检索大厅及各层书库、阅览室均设有OPAC公共检索机,读者可利用OPAC公共检索机查找所需图书的索书号、馆藏地点、处理状态(在架上、还书时间等)。
2、借书册数及借期
类型 | 借书范围 | 可借册数 | 借期(天) | 续借(次) | 续借天数 |
教工 | 中、外文图书 | 40 | 180 | 1 | 30 |
研究生 | 中、外文图书 | 40 | 180 | 1 | 30 |
本科生 | 中、外文图书 | 20 | 30 | 1 | 30 |
集体证 | 中、外文图书 | 100 | 60 | 1 | 30 |
临时证 | 中、外文图书 | 10 | 180 | 1 | 30 |
3、图书逾期处理
借期期满不还者,将收取每册每天人民币0.10元的逾期费,并暂停其借书权利。
所借图书于节假日到期者,应在节假日前归还,如遇寒暑假到期,可延至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限期内不归还者,罚款天数从原逾期之日累计。
4、图书借还手续
1)借书时,需使用本人校园一卡通,按照机器上方借阅流程提示进行图书外借办理;同时读者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应向服务台老师当场提出,以明责任。
2)还书时,无需使用校园一卡通,按照机器上方还书流程提示进行图书还书办理;同时读者应认真检查核对所还图书,确保每本图书还书成功。
5、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。遗失、污损(包括涂写、撕割等)图书,按《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书刊资料遗失、损坏处理办法》进行相关赔偿。若遗失图书已逾期,在赔偿时要加上逾期费合并计算。
6、读者外借图书时,若已借缺,可以预约。待该书归还后,已预约读者可优先借阅此书。自该书归还日起将为预约读者保留一周,过期视作自动放弃借阅该书权利。
7、离、退休读者经本人申请后可继续享有借书权利。
三、读者离校办理手续
离校读者应还清本人所借书刊,并缴清已经产生的如逾期费等有关费用。本馆将在核清读者相关信息后,给予办理离校手续。
四、对偷窃、破坏书刊资料行为的处理
凡偷窃、破坏(如撕页、挖割等)书刊资料者,一经发现并核实确认后,除缴还或赔偿原书外,视其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,处以其所窃取或破坏书刊资料原价的10倍至30倍的罚款(报纸以月为基价,期刊以年为基价),通报读者所在学院或部门,直至报请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。
五、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
2019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