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(修订)

发布者: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2-10-14浏览次数:213

一、借阅证件

1、读者凭本人“校园一卡通”(以下简称校园卡)进入图书馆,并凭此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

2、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。

3、如校园卡遗失,应立即到校一卡通中心挂失;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。

二、图书外借规则

1图书外借和检索

1)本馆图书按《中图法》(第五版)的分类体系排架,实行全开架、一口通管理,至自助机办理借还手续。

2二层检索大厅及各层书库、阅览室均设有OPAC公共检索机,读者可利用OPAC公共检索机查找所需图书的索书号、馆藏地点、处理状态(在架上、还书时间等)。

2、借书册数及借期

 

类型

借书范围

可借册数

借期(天)

续借(次)

续借天数

教工

中、外文图书

40

180

1

30

研究生

中、外文图书

40

180

1

30

本科生

中、外文图书

20

30

1

30

集体证

中、外文图书

100

60

1

30

临时证

中、外文图书

10

180

1

30

3、图书逾期处理

借期期满不还者,将收取每册每天人民币0.10元的逾期费,并暂停其借书权利。

所借图书于节假日到期者,应在节假日前归还,如遇寒暑假到期,可延至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限期内不归还者,罚款天数从原逾期之日累计。

4、图书借还手续

1)借书时,需使用本人校园一卡通,按照机器上方借阅流程提示进行图书外借办理;同时读者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应向服务台老师当场提出,以明责任。

2)还书时,无需使用校园一卡通,按照机器上方还书流程提示进行图书还书办理;同时读者应认真检查核对所还图书,确保每本图书还书成功。

5、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。遗失、污损(包括涂写、撕割等)图书,按《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书刊资料遗失、损坏处理办法》进行相关赔偿。若遗失图书已逾期,在赔偿时要加上逾期费合并计算。

6、读者外借图书时,若已借缺,可以预约。待该书归还后,已预约读者可优先借阅此书。自该书归还日起将为预约读者保留一周,过期视作自动放弃借阅该书权利。

7、离、退休读者经本人申请后可继续享有借书权利。

三、读者离校办理手续

离校读者应还清本人所借书刊,并缴清已经产生的如逾期费等有关费用。本馆将在核清读者相关信息后,给予办理离校手续。

四、对偷窃、破坏书刊资料行为的处理

凡偷窃、破坏(如撕页、挖割等)书刊资料者,一经发现并核实确认后,除缴还或赔偿原书外,视其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,处以其所窃取或破坏书刊资料原价的10倍至30倍的罚款(报纸以月为基价,期刊以年为基价),通报读者所在学院或部门,直至报请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。

五、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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