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一卡通使用须知

发布者: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2-10-04浏览次数:190

1.凡本校教职员工、在籍博硕士研究生、学生均可持校园一卡通使用图书馆;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,读者进入图书馆应主动出示一卡通,并刷卡进入。严禁一卡多人,由此造成门禁系统等硬件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严肃处理。


2.新教职员工凭工作证或系、部介绍信并携带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注册手续;新入校学生凭学生证及一卡通按系部、班级分批办理注册手续。


3.读者须妥善保管校园一卡通。如若遗失,应立即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挂失,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一卡通所有人承担;校园一卡通丢失或损坏,请及时到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处补办新卡,并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方可使用。


4.图书馆根据学校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,实行一卡式管理,即:统一收费,分散刷卡交费。读者欲缴纳图书超期滞纳金、图书遗失赔款等请到总服务台刷卡交费;如需要打印、复印请到自助打印复印一体机上刷卡消费;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也仅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上机。


5.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(包括工作调动、离职、毕业离校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等)须归还所借图书及缴清欠款,并到书刊部办理校园一卡通在图书馆的注销手续。如未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,未还图书及未缴欠款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或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