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部2001年1月1日实施的《科技查新规范》规定,科技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。结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《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计字〔2000〕544号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》(教技发厅〔2004〕1号)、《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技查新机构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等文件,参照福建省内外高校科技查新机构、各级情报机构的收费办法及规定,福建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实行有偿服务,暂定收费标准如下(单位:元/项):
一、收费标准:
用户类型 | 国内查新 | 国内外查新 | 时间(工作日) |
校内单位 | 500元 | 1000元 | 国内外10个工作日,国内7个工作日 |
校外单位 | 650元 | 1300元 | 国内外10个工作日,国内7个工作日 |
附加费:
1、加急费。查新报告基础费的查新时间是国内外查新10个工作日,国内查新7个工作日。如需提前,另付加急费:国内外查新:200元/天;国内查新:100元/天。查新站有权确定最少天数。
2、增加查新点。每份查新报告基础费包括的查新点不超过3个。每增加1个查新点,国内查新加收150元,国内外查新加收300元。
3、增加复印件。每个查新项目交委托人一份加盖红章的查新报告。如需增加,加收20元/份。
二、付款方式
1、校内用户
①校内转账:适用于校内有科研经费的用户,请先填写好《
福建理工大学专利查新和检索结算单.doc》,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,持该表单到行政楼608室领取报告;
②现金支付:适用于校内无科研经费且须开具发票的用户,先填写好科技查新结算单,后到校财务处现金支付并开具发票;
③一卡通支付:适用于不需要开具发票的用户,到行政楼608室领取报告时现场用一卡通消费机支付。
2、校外用户
户名:福建理工大学
帐号:35050161990109123123
开户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
汇款用途:科技查新
请务必注明:XX单位查新费,如果个人转账,请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名称和图书馆查新费。
校外用户如需增值税普通发票,请提供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及接收电子发票邮箱等普票信息;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,请提供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开户银行及账号、地址及电话等专票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