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作好科研项目查新服务,保证查新工作的独立、客观、公正,望查新委托人能遵循以下义务、行为规范及注意事项:
1. 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,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。
2. 查新委托人应认真据实逐项地填写查新委托书,所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可靠,能满足完成查新事务的需要。
3. 查新委托人应与查新人员共同讨论确定项目的查新点、检索概念及检索词的准确。
4. 查新委托人在查新过程中,对查新人员提出的不明事宜,能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,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检索的相关文献进行挑选、对比,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、准确。
5. 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,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。
6. 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有虚假内容,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法律责任。
7. 正常完成查新报告的时间:国内外查新10个工作日。若委托方因特殊情况,要求提前提交查新报告(国内查新不少于3个工作日,国内外查新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则国内查新每提前一天加收50元;国内外查新每提前一天加收100元。
8. 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,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详见图书馆主页->服务->专利服务->收费标准,用户领取查新报告时,查新费用应全部付清;一般出具一份正式查新报告,如需多份,每份加收10元打印费。
9. 查新委托一经受理,委托方须一次性付清查新费; 对已进行检索的,或已完成查新报告的,已收查新款不退换。